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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224人 同比上升近三成!最高检:加大惩治证券期货犯罪力度

2022-11-26| 来源:互联网| 查看: 317| 评论: 0

摘要: 期货日报记者11月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资本市场发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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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日报记者11月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资本市场发展放在重要位置,采取一系列务实举措,稳步推进资本市场改革,持续加强资本市场治理,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实现了更好更快发展。

  但与此同时,在经济金融环境深刻变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背景下,资本市场也出现了一些违法行为。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证券期货犯罪224人,同比上升28%。

  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犯罪占比较高

  据记者了解,从检察办案情况看,今年前9个月证券期货犯罪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犯罪占比较高。1至9月,起诉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124人,起诉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37人,合计占证券期货犯罪总数的71.9%,同比分别上升6.9%、19.4%。如某集团操纵证券市场案,集团实际控制人林某某等人通过实际控制的333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自买自卖“某银行”股票,违法所得3亿余元。

  二是欺诈发行、违规披露信息等案件有所增多。1至9月,起诉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31人,同比上升2.1倍;起诉涉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8人,同比上升14.3%。如马某某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操纵证券市场案,某药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某伙同温某某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指挥公司相关财务人员进行财务造假,通过伪造发票和银行回单等手段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和营业利润,通过伪造、变造大额银行存单、银行对账单等手段虚增货币资金,在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共计虚增货币资金886.8亿元。

  三是个别审计机构人员配合伪造审计资料,帮助财务造假。如上述马某某案件中,审计人员苏某非法收受该药业公司给予的财物,配合伪造审计证据,张某、杨某复核时,严重不负责任,没有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即签字同意出具审计意见,为该公司连续多年财务造假提供便利。

  四是黑灰产业链滋生显现。实施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犯罪行为,离不开资金、技术等黑灰产业的配合帮助。如曹某某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曹某某等人收受郑某某等人支付的“推票费”1200万元,由曹某某等人通过网络、微信群等途径,公开推荐郑某某等人事先低价购入的股票,鼓动社会公众购买。郑某某等人在股票拉升后趁机高价售出,非法获利共计5037万余元。

  一年多来最高检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坚持全链条打击

  针对证券期货领域违法犯罪新情况,2021年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对健全从严惩治证券违法活动体制机制作出全面部署,其中明确提出“探索在中国证监会建立派驻检察的工作机制,通过参与案件线索会商研判、开展犯罪预防等,加强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的协同配合”。最高检会同中国证监会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9月成立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

  一年多来,检察机关会同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强执法司法协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对相关违法犯罪“零容忍”,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一是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最高检联合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开展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办理19起重大案件。各级检察机关对证券期货犯罪案件依法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办理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案件。

  二是坚持全链条打击。坚持“一案双查”,在查办证券期货犯罪的同时,同步审查提供犯罪资金的非法配资、帮助诱骗投资者的“黑嘴”荐股,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洗钱等上下游犯罪,全链条打击黑灰产业链,强化源头治理。

  三是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机构职责。针对办案发现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发行中的重大失职行为,检察机关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堵塞漏洞。

  四是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强化与证监部门、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协商、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将移送、交办案件及时通报驻会检察室,最高检相应建立证券犯罪案件交办制度,将公安部交办地方公安机关的案件同步交办地方检察机关,已交办案件273件。今年9月,最高检、中国证监会共同制发《关于建立健全资本市场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衔接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

  五是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今年4月,最高检会同公安部联合发布修订后的证券期货犯罪立案追诉标准,根据资本市场发展实际,明确相关罪案立案追诉标准,织密追责法网,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与最高法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5件从严惩治证券期货犯罪典型案例,警示上市公司相关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履职。

  最高检表示,新时代新征程,最高法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必须以法治之力保障资本市场发展行稳致远。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继续加强与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密切协作,持续加大对证券期货犯罪惩治力度,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让守法合规经营企业放手发展、让资本市场充满活力,让社会公众对资本市场发展充满信心。

  多部门持续释放信号,对证券期货犯罪“零容忍”

  据了解,随着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俗称“老鼠仓”)犯罪不断发生,犯罪手段、方式方法更加隐蔽、多样,不仅严重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而且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近两年来,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证监会不断加强工作协同,依法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并持续释放对证券期货“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今年4月,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进行了全面系统修改,统一了执法司法标准。

  9月9日,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证监会发布五宗证券犯罪典型案例,明确传递零容忍信号,向市场揭示证券违法犯罪手段,普及证券法律法规知识,加强投资者教育与保护。证监会表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坚持“零容忍”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工作协同,依法严厉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教育作用,持续强化“严”的监管氛围,共同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

  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马岩在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工作情况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惩处犯罪力度,依法从重从严惩处非法集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洗钱等金融犯罪,加大财产刑处罚和执行力度,切实做好案件审判、财产处置和维护稳定工作,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体系,尽快制定、修改完善洗钱、骗取贷款、贷款诈骗、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刑事司法解释,确保刑事法律政策得到正确贯彻落实,不断提高金融犯罪审判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合力,更好地防范打击金融犯罪,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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